近日,内蒙古发布了《“十四五”循环经济发展规划》,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、建立多元投资机制、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、完善再生水价格政策等,为推进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。
“十四五”时期,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,在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,尤其是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,发展循环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。
从自治区层面看,新形势为自治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提出了新要求:“十四五”时期,自治区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严格落实能耗“双控”措施,大力发展循环经济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以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为导向,以绿色技术创新为驱动,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,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。
可以说,发展循环经济是自治区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。
《规划》表示,要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,以车辆、家电、手机等为重点促进二手商品便利交易,繁荣二手商品交易市场。建立二手商品流通信息工作机制,积极整合各盟市现有资源,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。
鼓励“互联网+二手”平台规范建设和运营,加强交易行为监管,鼓励有基础的盟市建设集交易、检测、维修、售后等于一体的二手商品流通平台,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,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。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“跳蚤市场”,鼓励绿色学校开展旧书交换活动,促进广大师生旧书交换使用;鼓励绿色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,促进社区居民家庭闲置物品流通。
同时,将废旧物资回收设施布局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,保障用地需求,合理布局、规范建设“交投点、中转站、分拣中心”三级回收体系,推动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和集聚区建设。依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,创建标准化的可回收物分类投放点,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点“两网融合”。
建设现代化的基层回收站点、回收分拣加工中心、交易市场和产业园,鼓励有基础的盟市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,建立若干跨区域废物协同利用示范区、跨区信息化交易中心。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、规范化、清洁化利用,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向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等“城市矿产”示范基地集聚。提高再生原材料市场应用水平,强化再生资源对战略性矿产资源供给保障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