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《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》正式印发,明确:到2025年,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品质量明显改善,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,排放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。
截止到目前为止,山东省工程机械产品的保有量长期保持在全国前两位,国一及以下高排放老旧机械占比较高,个别领域存在监管薄弱环节。为此,《方案》将从机械用油品、机械日常监管、使用场地监管3个方面发力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探索建立流动供油机制
坚持疏堵结合原则,允许使用流动供油方式,由加油站向施工工地等区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车用柴油,破解“最后一公里”难题。
二、强化对机械日常监管
对新生产机械,开展销售端编码登记,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;对在用机械,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,建立多部门常态化联合监督检查机制;对老旧机械,推进报废更新,对以新换旧给予补贴。三是强化场地监管。
三、强化场地监管
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范围,建立进出场(厂)登记管理制度,试行在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明确相关要求。
同时,关于二手机械淘汰。淘汰对象主要为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,此类机械已使用较长时间,机身老旧易损,日常修理维护费用较高,使用时冒黑烟情况较常见。率先选取个别城市开展试点,配套补贴资金,根据试点情况调整推进。
此外,关于联合执法检查。建立多部门常态化联合监督检查机制,对非道路移动机械集中作业区域全覆盖监管,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,对发现的冒黑烟、超标排放等少数机械,要求禁止使用,切实保障达标排放等合规机械主的合法权益,确保良币驱逐劣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