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省印发《海南省“十四五”再制造产业培育发展工作方案》
按“3+2”模式培育和探索再制造重点领域
再制造产业,是指对废旧产品实施高技术修复和改造的产业。为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,探索海南再制造产业突破点,积极培育再制造重点领域,经省政府同意,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印发了《海南省“十四五”再制造产业培育发展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到2025年全省再制造及配套产业争取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。
《方案》提出,按照“3+2”模式培育和探索再制造重点领域,积极培育船舶(游艇)及海工装备、航空器材、电子信息设备等3个领域,探索汽车零部件、高端医疗器械2个领域,充分利用自贸港开展更高水平开放“压力测试”政策窗口期,积极创新再制造产业政策,引进和培育一批再制造优质企业,发展包含维保、改装、技术升级、系统集成、再制造产品研发生产等再制造产业形态,打造1—2个绿色化、智能化再制造产业园。
我省将围绕五个重点领域,结合重点园区定位,选取1—2个园区,以“园中园”形式打造绿色化、智能化再制造产业园,统筹考虑环保、公共服务、共性配套设施等园区配套建设;对特殊业态的再制造业务考虑在产业聚集区布局。
同时构建再制造产业发展政策体系,在符合环境保护、安全可控的条件下,研究“一头在内、一头在外”和“两头在外”再制造发展模式的支撑政策。
我省还将探索逆向物流体系建设,加快完善有利于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汽车零部件、工程机械、电子产品等逆向回收物流体系,形成与再制造规模相匹配的旧件收集能力,建立稳定的旧件回收物流体系。
此外,我省还将对再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物分类储存管理,提高后续废物再利用潜力,消除再制造产品的安全环保隐患。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再制造监管服务平台,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,实现闭环管理。
海南再制造产业5个重点领域
1.船舶(游艇)及海工装备再制造领域
培育开展游艇电动化、船体轻量化以及应用智能化改装等再制造业务,发展游艇内饰软包、遮阳篷等舾装件,游艇驾驶和监控系统以及配套芯片组装、维修和绿色再制造。发展起重船、打桩船、豪华客滚船、重吊船、大型汽车运输船、海洋资源勘探开发设备、深水浮式生产储卸装置、多功能供应船等海洋工程装备维修和再制造;开展船舶(游艇)专用发动机、发电机、专业仪器仪表、导航设备、螺旋桨等关键件维修和再制造业务。
2.航空器材再制造领域
培育开展航空器的翻修、重要修理、重大改装维修再制造;发展航空发动机、发电机、航空仪表电气设备及其零备件、导航设备等航空器部件及配套设备再制造;支持航材管理及销售等多项软件系统再制造。
3.电子信息设备再制造领域
培育开展电子办公设备、计算机、半导体、智能终端等设备再制造;开展产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设备再制造服务。
4.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领域
探索开展汽车发动机/电机、方向机、变速器、前后桥、车架“五大总成”再制造;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和再制造业务。开展高端汽车维保和零部件再制造。
5.高端医疗器械再制造领域
探索开展核磁共振成像装置、彩色超声波诊断仪、B型超声波诊断仪、低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和X射线无损探伤检测仪等高端医疗器械再制造业务。